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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推荐护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8-12-31 作者: 点击:

    关于评选推荐护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行政各二级单位、各附属医院:

    近年来,全院广大护理工作者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加大护理教学改革力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护理教学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护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她们在护理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学院决定在今年“5.12国际护士节”之际,对学院及附属医院护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额

    (一)集体奖

    1、优秀护理部:从各附属医院护理部中推荐产生,名额2个。

    2、优质服务护理站:由附属医院从临床科室护理站中按10%比例评选推荐产生。

    3、护理教学先进集体:由护理系从护理教研室中评选推荐产生,名额2个。

    (二)个人奖

    1、优秀护士:在附属医院从事护理临床工作的注册护士中按10%比例,评选推荐产生。

    2、优秀护士长:担任护士长2年以上,由护理部、各科护士长等从事护理管理的人员中按10%比例,评选推荐产生。

    3、护理科研先进个人:从事护理科研工作的人员,名额3-5个。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优秀护理部:认真贯彻《护士管理办法》及学院有关加强护理教学、科研工作的政策规定,护理管理体系健全,措施落实到位,近3年无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发生。

    (二)优质服务护理站:大力推行“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护理服务理念,得到单位和病人的普遍好评。服务流程科学,便民措施到位,住院病人满意率达95%以上。

    (三)护理教学先进集体:能够全面完成学院下达的理论教学、年度见习、实习和带教任务,未发生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教学氛围浓厚,教学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护理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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