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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第一党总支第一党支部“五必谈”“五必访”制度

    来源: 时间:2024-03-10 作者: 点击:

    机关第一党总支第一党支部“五必谈”“五必访”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打通密切党群、干群联系的“最后一公里”,充分调动党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党支部的和谐健康发展特制定制度。

    五必谈”:即党员职工出现明显思想波动必谈党员职工出现违纪必谈党员职工岗位调动变动必谈党员、职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党员、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批评必谈

    五必访”:即党员职工伤病住院必访党员职工生活遇到特殊困难必访党员职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必访党员、职工举办婚丧嫁娶必访党员、职工受到处分处理必访

    一、发现党员、职工有五必谈”“五必访情况时,经支委会研究确定访谈对象。

    二、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访谈工作责任人原则上访谈工作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明确1名主持人和1名记录人如果遇特殊情况无法派2名以上人员时,经支部书记批准,访谈工作可由1人实施,但仍然要做好记录。

    三、访谈前负责访谈人员针对访谈事由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列好访谈提纲防止传递信息错误访谈人员要以和蔼可亲的态度,温暖体贴的话语,与访谈对象进行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充分体现党组织对访谈对象的关怀和爱护。访谈内容主要是了解访谈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心声诉求,帮助访谈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帮助访谈对象化解矛盾、打消顾虑,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访谈记录人要对访谈过程重要细节访谈对象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情况进行记录,并经访谈对象本人确认。

    五、访谈工作要实施闭环管理,要做好访谈对象再谈再访工作,在首次访谈6个月内至少组织一次再谈再访

    六、一般情况下,应在确定访谈对象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访谈工作。

    七、访谈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支部书记汇报,并做好备案。



                                   机关第一党总支第一党支部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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