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长治医学院为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建设单位。至此,我院申请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实现了几代长医人的梦想和夙愿,我院的办学层次和发展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获得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建设单位是我院全体师生员工孜孜不倦、拼搏创业的结果。它的成功获得,为我院的科学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和空间。长医全体师生一定会以此为动力,抓住机遇,用好机遇,锐意进取,再铸辉煌,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水平创新型医学院校,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