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为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中央纪委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精神,制定出台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为学院以教学、医疗、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长治医学院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七项任务。(一)严明政治纪律,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政治保证。(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也是群众评价反腐败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三)认真开展制度完善年活动,扎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四)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及人员的监督工作。(五)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六)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学院党委要求,各二级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纪检委要搞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院和各附院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书记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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