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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2016-01-06 09:24   审核人:

 

长治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发扬民主,畅通言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校情民意,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

1.每周星期三下午上班时间为接待日时间,寒暑假除外,节假日顺延。

2.接待地点设在校领导各自办公室。

二、接待范围

学校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人员、在校学生。

三、接待的组织与协调

1.每个接待日由一位校领导负责接待,如原定领导临时有事不能如期接待,则与下一位校领导对调。

2.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和协调每个接待日的有关工作,并按照值班校领导的要求,向相关职能部门或院(系)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

3.由学校办公室及时网上公布接待日通知,同时在校内公告栏进行公告。

四、约见谈话内容

1.对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改革、发展、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师生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其他事宜。

五、处理与反馈

1.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值班校领导应及时明示有关处理意见。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及时答复;属于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批转有关部门处理,原则上一周内答复;需要校党委、行政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待研究后予以答复。

2.督办落实。学校办公室根据《领导接待日记录》中的领导批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单位或部门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督促事项办理的最终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六、接待要求

1.认真负责。参与接待的校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地与之进行交谈和沟通,学校办公室要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2.按章办事。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

3.客观公正。被接待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不大声喧哗,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凡无理取闹者将不予接待。

4.保密要求。自觉保守被接待者的秘密或者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

5.文档管理。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案,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长治医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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