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位简介 | 机构设置 | 岗位职责 | 规章制度 | 办公流程 | 下载中心 | 学习园地 | 主任信箱 
岗位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岗位职责>>正文
主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2016-01-06 09:07   审核人:

 

 

主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办公室主任是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贯彻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的直接责任。

1.每年主持召开2次以上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办公室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有关科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2.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纪律。

4.管好班子成员,定期对本部门处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发现有问题及有苗头性、倾向性情况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6.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部门学习重要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的学习纳入每周的例行学习中,对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教育。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8.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持依法行政、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9.支持配合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关闭窗口
联系电话:0355-3033016      邮政编码:046000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科技楼12楼